根据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现场差额评审,现评选出曹佳伊同学为2021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拟上报研究生院。
对曹佳伊同学的获奖情况如有异议,请在10月15日之前与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联系。
联系方式:0571-86919040,周老师,办公室:9-123。
法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根据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现场差额评审,现评选出曹佳伊同学为2021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拟上报研究生院。
对曹佳伊同学的获奖情况如有异议,请在10月15日之前与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联系。
联系方式:0571-86919040,周老师,办公室:9-123。
法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