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及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3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1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二、申报条件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月三、申报程序(一)公布申报条件;(三)资格审查,核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五)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四、材料报送(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用标准(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用标准份;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证明材料第一页统一提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其余证明材料上标注清楚所符合的申报条件(如:符合二—1—3)。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上(一)、(二)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人事处人事管理办公室胡潇
联系电话:rsgl@hdu.edu.cn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相关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