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686

关于选派2015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2015-03-23 13:38:03 | 类型:部门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5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1.2011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2.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1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选派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校汇总推荐,并上报省外国专家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根据进修需要自行联系接受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去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强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标准(财教〔2010〕286号)进行资助。

五、申报材料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3份,需A4纸打印,样表见附件1)。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人员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

3.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院请于3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室,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

 

 

    附件1: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人员汇总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
邮箱: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