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1名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的通知
根据共青团浙江省委、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4〕31号)精神,我校将选派一名青年干部到省内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有共青团工作经历优先。
二、挂职时间
2014年8月——2015年7月
三、应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6日(周四)16:00,逾期不候。
报名方式:本校教职员工本人自主申报,填写《选派干部登记表》,所在部门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交学校人事处407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qiulan@hdu.edu.cn。
联系人:姜艳松,电话86915030,王秋兰,电话86915002。
2.初审。由人事处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
3.面试考核。由学校组织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领导审批,办理手续。挂职人员正式派出。
相关事项请参照《关于2014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4〕31号)(附件2)。
团浙联〔2014〕31号2014年我省选派高校团干部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