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0浏览次数:715

各部门、部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浙宣〔2004〕54号)精神,按照《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浙宣干〔2005〕27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第五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五个一批”人才校内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扎实,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2.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各界别、系统、单位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被评为或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在学历、职称上可以适当放宽条件。担任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人数

我校允许推荐名额为1名,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

三、报送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1份。

2.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申报人员应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人才综合表和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业务成果。每位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2件(理论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类为有关新闻作品,出版类为策划、编辑的出版物,文艺类为有关文艺作品,经营管理类为代表经营业绩的材料)。

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407,电子材料发szgl@hdu.edu.cn。请申报老师于6月24日前上报给林老师。

 

联系人:王海南,   电话:86915030

附件:1. [2005]浙宣干27号“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实施办法.doc

2.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表.docx

 

3.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综合表.docx

 

 

             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
邮箱: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