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公派汉语教师赴秘鲁塞萨尔瓦列霍大学执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7浏览次数:748

各学院、部处:
为贯彻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推广汉语教学和中国文化,支持国外汉语教学,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我校和塞萨尔瓦列霍大学的合作,我校拟根据2013年4月签署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与秘鲁塞萨尔瓦列霍大学合作框架协议》,选拔并派遣一位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秘鲁塞萨尔瓦列霍大学执教,现请各单位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31日
二、岗位情况:秘鲁塞萨尔瓦列霍大学语言中心汉语教师,从事中国文化介绍、汉语推广讲座、协助制定汉语言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汉语言教学。
选派教师人数:1人,赴任时间:2013年9月——2014年9月,任期:1年。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三)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
(四)能熟练使用西班牙语或英语。普通话标准。
(五)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六)能够胜任该岗位,尽职尽责。
四、 选拔程序
(一)教师报名
提供个人详细简历、相关外语证书、任教证明
(二)部门/学院审核
教师所在部门/学院同意推荐的意见。
(三)选拔面试
报名教师须参加校人事处、国际处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等。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公示
(五)任前培训
选拔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汉语国际教育和汉语推广是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内容之一,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报名参与推广汉语教学和中国文化,促进我校和塞萨尔瓦列霍大学的合作,派遣的教师享受学校公派出国交流人员同等待遇。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
国际处:赵晓东 15967113863      人事处:王海南 1309378099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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